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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2-27 18: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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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7日



姓名: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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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0] 发表于:2011-4-9 11:44:36
我父亲过世当天因为房子太小把近500千克的红花寄放在我们小队人家里后来丧事办完去要回红花他却偷偷的将那些红花卖掉了还说我父亲欠了他10万元不但如此他还将我父亲卡里的3万元给偷偷取走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你没有提出问题。
但是,需要告诉你的是,对方的行为时违法的。

姓名:李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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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9] 发表于:2011-1-3 21:45:14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1997年的产证),契税等大部分费用都交过了,现在发现原业主的维修基金没有交,因为这个手续搁浅了,我想求证下这个维修基金应该谁来缴?是原业主还是我?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您好!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交存,各地会有当地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有差异。有的地方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若需由业主交存的,由买方来承担。如果卖方账户中有维修资金,买方应把这部分钱还给卖方。

一般而言,未按规定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房屋性质不同,交存人不同。郑州市规定,商品房屋(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及拆迁安置房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廉租住房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产权人交存。已售出的公有住房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交存;续交的,由业主交存。

关于房屋转让,《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原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帐中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将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给原业主。当事人之间关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该办法规定: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业主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尚未售出的房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代交该部分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自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综上所述,请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及时交存维修基金,与出卖者协商或补充约定,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姓名: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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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8] 发表于:2010-12-4 18:44:22
戚谦律师您好:我村与一家镁厂签订了征收土地的合同,经测量,双方都同意是105亩土地,分三年付清。可是第三年,厂方有意扣了一百多万元,说根本没有105亩土地,还要重测量土地,农民怎么办?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你好!
现就你所述案情,简要解答如下:
如果第一次双方是共同经测量为105亩,且双方都认可的话,对方没有及时付清款项,应当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姓名:韩吉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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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7] 发表于:2010-11-23 5:53:15
我公司在和员工签合同时,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但是问题出来了,员工提出离职原因是到其他同行公司任职去了。这个员工有公司大部分的客户信息和资源我只能压他工资,但是这是不合法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如果该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主张相应赔偿。

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
1、明确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
2、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在其离职后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姓名: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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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 发表于:2010-10-10 19:10:06
你好/我是 在萧山一个 绣花厂上班的,右手被 机器压伤了,拍片没骨折只 是肌肉受损,医生 说需要疗养会好的,休息有22天,我想 请问一下这22天的工资老板能付吗,我这样状况得到补偿吗?谢谢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属于工伤的,你的相关补偿应该得到。

姓名:瑜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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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5] 发表于:2010-4-2 17:53:16
我于2008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面积是98.1平方。
2009年3月交房时开发商说面积为99。6平方要求补1。5平方的房价。
这是否符合规定?购房合同:误差在百分之3内有由买房人补足。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由此可知,在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时,双方应该履行。

姓名: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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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4] 发表于:2010-2-21 13:01:19
你好,我爱人今年出了交通事故,大夫说是三级伤残,康复后需要安装假肢,我想问问一般假肢需要几年更换一次,赔偿标准是什么。请给我留言,谢谢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你好,关于假肢的安装通常采用以国产为标准,安装次数可申请鉴定予以确定;安装次数确定,其赔偿标准自然就明确了。

姓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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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 发表于:2010-2-8 20:55:49
三年前在家定了一桩婚事,当时男方还在上学,我等了三年,然后准备结婚的时候男方不愿意了,并且向我家索要彩礼,还有就是我想如果告状的话我有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毕竟我等了他三年,也错过了不少机会。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你好,你们毕竟没有结婚,彩礼一般是要退还的,具体可以退还数额可由双方协商或法官自由裁量。

姓名: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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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2] 发表于:2010-2-6 20:23:49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 我爸排老二
我爸去世了. 现如今我爷也去世了.
那么我可以继承我父亲这份遗产吗??
如果我爷的大儿子与老儿子 不同意 该如何
比如把存折藏起来不让我发现我爷生前的财产

戚谦律师(13837159892)回复:
1、你有权继承你父亲那份遗产;
2、建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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