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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的深层价值
  新闻来源:南风窗    发布时间:2010-1-31 23:42:50    点击量: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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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案的深层价值

                    作者:田 磊  来源:南风窗    
 
在2009年即将结束时,持续了一年多的重庆打黑再次掀起新高潮,涉黑嫌犯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逮捕,并很快提起公诉,罪名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继“黑老大”、“保护伞”之后,“黑律师”成为新一轮的打击对象。

  李庄是北京知名律师,其所处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也是名冠京城,有着深厚背景。近年来,北京律师已经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品牌”,一方面,他们在很多敏感案件中,挺身而出,坚持法制,勉力推进中国司法进步,另一方面,他们又被认为身处京城,与最高司法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凝结专家资源、媒体资源来干预司法。

  此次李庄在重庆身陷囹圄,虽还未公开审理,却已经引发了律师群体的大反击。李庄的北京同行们联合了全国十多个省市20多名律师发文,一边为李庄的种种行为辩护,声讨媒体和重庆官方的污蔑,一边指控重庆打黑运动中存在诸多违反《律师法》,侵害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不被监听等执业权利的不法行为。

  重庆官方也毫不示弱,在主动向媒体详尽披露李庄涉案细节的同时,接替涉黑嫌犯文强出任司法局局长的林育均还公开指责,个别律师金钱至上、热衷勾兑,发表不正当言论,要求在当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新闻媒体如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规定很明显是针对李庄案中,有关媒体倾向性明显的报道而出。

  一桩律师案引发的震荡持续不断,而社会反应离真正的法治却越来越远。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看来,这些乱象只能说明,我们搞了这么多年法治,并没有创造出一个真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李庄案

  12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庄提起了公诉,公诉机关的指控核心问题事实上只有一个:李庄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为此不惜引诱多名证人作伪证,更为严重的是,李庄还指使本案另一辩护人重庆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编造的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作伪证。

  可以说,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想方设法寻求当事人遭遇刑讯逼供的证据,这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长期以来,刑讯逼供几乎成为中国警察办案的一个特色,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有相关文件规定,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不予采纳,这一条也就成为众多刑事辩护律师的一个杀手锏,但刑讯逼供的取证之难往往让大部分刑辩律师望而却步。

  对于那些循规蹈矩的刑辩律师而言,他们在大多数时候面临的情景是,明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遭到了警察的刑讯逼供,却因没有证据而束手无策。但李庄显然非等闲之辈,这个有十多年经验的刑辩律师,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了无罪辩护,并使他们得到了无罪释放,这一次他同样没有放弃努力,在收取巨额律师费后,试图在刑讯逼供问题上做些手脚,为自己的代理人减轻刑罚。

  事实上,如果不是《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很难引发公众巨大的关注热情。12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将重庆警方的通稿改头换面之后刊出,在文章中,记者绘声绘色地描写了李庄如何收取200多万费用和事成后两三千万保命费,许诺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并介绍了李庄多次成功“捞人”的经历,一个只要钱不要法的“讼棍”形象活生生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这篇报道引爆了公众的热情,近年来,在中国法治的缓慢进步中,律师群体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事件中,但由于高昂的律师费,那些知名的大律师以及法学权威们更多地出现在巨富、贪官以及黑老大的辩护台上,虽然每一次都民愤颇大,却始终无处可发,这一次《中国青年报》生动的报道,几乎坐实了人们想象中的“黑律师”形象,对整个律师群体的攻讦铺天盖地而来。

  同时,报道也引发了整个律师群体的反弹。张凯、黎雄兵等北京律师出面联合全国各地20多位律师联名发文,并通过各种途径声援李庄。“《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不仅仅是在丑化李庄,更是在污蔑整个律师群体。”张凯说,这样的媒体审判是中国法治的极大倒退。

  但在律师们声援李庄的建议书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后,张凯却收到了许多谩骂。“你们是不是谁有钱,就给谁当走狗?”他的手机里充满了这样的短信,有时一天接到20多个类似的电话,全国各地的都有。“除了律师群体之外,其他网友的留言和来电,谩骂远远多于支持。”张凯说,他也没有想到,民众对律师居然有这么强烈的不满。
 
不过,在另外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许志永是北京另外一个律师群体的,他曾经创办的“公盟”,一直活跃在为那些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舞台上,被很多人视为中国律师的楷模。在他看来,公众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他们愤怒的对象其实是特权和腐败。”许志永说,李庄成为千夫所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跟腐败和特权沾上了边,但并不是所有的中国律师都是为权贵阶层服务的。

  具体到李庄案本身,根据警方透露的信息,李庄收取高额律师费,并打算用来组织专家论证、收买警察,为当事人洗脱罪名,这些虽然在此案中都还停留在李庄的许诺中,而未成为事实,但民众完全有理由据此推测,如果没有被曝光,这些设想是否会成为现实?在过往的诸多黑社会以及权贵大案中,这样的辩护模式是否都被走通过?至于律师以及诸多法学教授们在媒体上一遍又一遍强调的程序正义,则没有引起公众的共鸣。

  无论如何,在司法机构的主动曝光下,李庄案将刑事辩护过程中的诸多潜规则暴露无遗,这是民愤之源,而中国司法的进步需要这样的潜规则在一次次司法共同体内部的碰撞中暴露在公众面前。
  

  北京律师
 
在《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重庆市政法系统官员还以匿名形式称:“是什么让此案的数名律师对这柄高悬之剑熟视无睹铤而走险?除了金钱诱惑外,想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让李庄之流有恃无恐的所谓‘关系背景’。”

  李庄的背景也因此被公众广泛关注,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根据此前其网站上的介绍资料,康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有11个分支机构,执业律师200多人,这样的规模,在中国律师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其主任傅洋(又名付洋)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多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记者采访的多名北京律师都称,付洋是个低调的人,在面对李庄案时,康达所依然保持了其低调的本色,以现在事情还不明朗,暂不发表意见为由谢绝了记者的采访。在李庄案被越炒越热闹之后,康达所的网站也已经不能打开。

  但李庄却不是一个低调的律师,据媒体报道,对于自己背景的夸耀,在他的从业生涯中曾多次出现过。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这样的背景为李庄的案子起到了什么作用,但是,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对背景的看重,已经足以让他们至少在获取案源的过程中占据优势。

  那些普通的毫无背景且循规蹈矩的刑辩律师,无论有多么优秀的专业技能,在案源的竞争中,往往很难竞争得过这样有着强大背景的律师,律师制度恢复十多年来,这是中国司法呈现在律师竞争层面最让人失望的情境之一。

  “在今天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关系就很难打赢官司,这几乎已经是公民和法律专业人士都公认的普遍现象。”陈忠林说,不管是司法机关、律师,还是当事人,很多人都相信找到了权力就找到了赢官司的窍门,这样的现实,一方面一定会产生司法腐败,一方面一定会产生唯利是图的黑律师。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陈忠林看来,无论李庄是否有罪,律师群体都应该有所反省,长期以来是不是已经偏离了维护社会正义的职业价值?而对司法机关而言,要维护律师队伍的纯洁,真正应该做的是要让那些行为规范的律师得到司法机关的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要得到保障。

  除了康达所的背景之外,李庄背后的北京律师近年来已经成长为中国最为活跃的律师群体。中国的律师界,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正在形成这样一种景象:各地的律师都基本没有人会出面挑战当地司法机关以及政府的意志,在很多引人注目的公共案件中,沦落为不痛不痒的走程序,配合审判,而起不到为那些弱势的犯罪嫌疑人争取权益的作用。

  但北京律师是个例外,往往敢于代理敏感案件,勇于挑战各地司法机关。北京律师可以动用北京的法学专家资源来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他们也被认为跟北京的司法权力更加接近,从而有机会通过自上而下的法院系统来影响判决。这些都为北京律师敢于仗义执言,坚持法制提供了资本。“北京律师或者说外地律师的到场,总能让当地司法机关有所忌惮,从而在保障案件审理的基本公正上,有一定的正面价值。”陈忠林说。

  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在诸如胡佳案、结石宝宝案等等棘手且毫无经济价值的诉讼中,正是北京律师的努力维持了基本公正。但在另一个层面,同样有律师完全从商业利益出发,热衷于利用权力和背景,收取巨额律师费,为贪官、富豪辩护而谋利。

  李庄案中所透露的天价保命费就是最惹公众非议的一点,这样的门槛,让律师们所强调的程序正义离普通人遥不可及。“律师是个服务行业,收费是天经地义,本身收费就是应该由市场调节,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律师费的上限。” 面对这样的质疑,张凯说:“我们太习惯于用财富的获取来进行道德评判。”
 
北京另外一位著名的刑辩律师李肖霖跟李庄相熟,他也称:“该黑社会案件当中的首犯都是大老板,但也不乏小喽啰,这些人也是穷人,我们不能够煽动人们的仇富心理,不能够只要是为富人服务就一概攻击,就使用搞运动的方式去进行媒体宣传。”
  
  正义离我们有多远?

  事实上,自从2008年底,重庆市开始了打黑专项治理活动以来,一直都面临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在诸多律师以及法学专家们眼里,这种运动式的打黑,充满着程序的不正义,专案侦办、隐秘羁押、代号匿名、阻挠会见和阅卷,已令其正当性倍受质疑。但在公众心中,打黑运动却有着强大的民意基础,那些“黑老大”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几乎垄断了普通重庆人致富的生计,自然应该被彻底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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